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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不修电梯找哪个部门投诉
释义
    可以找这两个部门投诉(一)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二)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住宅电梯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不解决问题怎么办
    (一)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每个物业公司都有自己的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以及接受业主的投诉等,
    (二)向业主委员会投诉。业主委员会是小区里的自治组织,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小区的管理事宜可拥有对物业公司的罢免决议。
    (三)向主管社区投诉。小区里的业主对物业不满,也可以向社区投诉,社区作为政府机构的派出机关,有权对辖区的物业进行管辖。
    (四)向所属街道投诉。街道是最基层的政府机关,对辖区的所有事宜都具有管辖权。
    (五)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对物业有管辖权,请求房管局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其行为。
    小区物业的服务范围
    (一)综合管理: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用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二)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
    (三)绿化: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
    (四)保洁: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五)公共秩序维护: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
    (六)停车管理: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存车处)、位的管理。
    (七)消防管理: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及消防管理。
    (八)高压供水养护、运行、维修。
    (九)电梯养护、运行、维护。
    (十)装修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本法规定的许可工作,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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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8: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