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适用法律不同:劳务关系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和调整,而且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两个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类型较多。三、纠纷解决途径不同: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因劳务关系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至法院起诉,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