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忠离婚判断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女方出轨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无过错方可索赔。对孩子的抚养权取决于孩子利益。《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家暴等。离婚损害赔偿可要求出轨方承担。 法律分析 一、女方出轨离婚怎么判定标准? 1、女方出轨离婚的判定标准基本上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但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时不会首先考虑是否出轨,而会首先考虑怎样有利于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1091条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当代的社会,离婚损害赔偿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的是存在着法定过错,在离婚的同时是可以提出来的,如果说女方出轨的话,女方就是属于过错方,基本上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也可以要求其承担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离婚诉讼的规定,如果一方出轨,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首先考虑孩子的利益。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此外,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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