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奸案没有精神损失赔偿,相关规定如下: 1、强奸罪的被害人,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但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强奸罪侵害的主要是妇女的人身权,其中主要包括性自由权,对于强奸犯罪的行为人需要按照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情况,对其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也就是强奸罪的附带民事赔偿。这其中包括了身体损害方面的赔偿,同时还有精神方面的赔偿。 3、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