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追偿中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追偿中应提供的证据如下: 1、原告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据、收据、借据等; 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果钱以何种方式交给被告,而被告到期仍未归还,最好提供与债权和债务人无关的证明人; 3、如果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如果单位担保,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4、提供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5、被告主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变更并取消。若提供伪造、欺骗性材料,应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