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存在房产证逾期不能办理的情况,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因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而拒付按揭,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就法律关系而言,购房者与银行是借贷合同关系、购房者与开发商是买卖合同关系,两者不能互相替代。如果出现开发商逾期办证的情况,要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与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