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票人方面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根据委托收款邮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存留,并立即通知付款人 商业承兑汇票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纸质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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