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给客户买东西,不给付款算犯法吗? |
释义 |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经济纠纷中,债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追求赔偿,但若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货物且数额较大,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被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而定。 法律分析 故意收了人家的货而不付款的,正常情况下应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货物的目的且数额较大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构成合同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结语 针对故意收取货物却不付款的情况,通常属于经济纠纷而非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货物且数额较大,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债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追求支付贷款和违约责任,被害人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包括以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等情形。根据具体情况,可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罚金甚至没收财产等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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