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去世后,房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依法应由母亲、子女和父亲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对房产过户给母亲没有争议,则由所有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其他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母亲凭公证书向房管局申办过户登记;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的继承存有争议,则由母亲起诉后由法院就继承问题作出裁决,凭法院的裁决书申办过户登记。 在我国房产过户方式总共分为三种: 继承方式过户:需缴纳公证费、登记费; 赠与方式过户:需缴纳公证费、登记费、契税; 买卖方式过户:房子买入超过5年后卖出无营业税、契税1%(首次购房)、个人所得税、交易费、登记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