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一、二手房买房纠纷找哪个部门 买卖二手房时出现纠纷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亦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于公民之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讲,如果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应该适用一般的管辖规定,而应该适用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范围: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房屋买卖纠纷诉讼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发生纠纷时,一定要保留好交易过程中的证据。 二、民事诉讼中涉外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有哪些 (一)一般地域管辖 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 (二)特殊地域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 (三)协议管辖 指某些涉外民事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由某个国家的某个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 此外,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当专属人民法院管辖:其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