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是订立合同前的意思表示,要约人提出要约后,对方接受即成立合同。有效的要约必须明确提出合同条款,规定答复期限,要约人必须受约束。要约被接受后,合同立即成立。 法律分析 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发出订约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对方对要约表示承诺后合同即成立。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确定,可以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有效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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