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住建局和房管局不是一个单位。住建局负责将原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除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管局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