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管局的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对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进行审批;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