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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债务由一人承担效力吗
释义
    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归你管,一般是有效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以此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该约定无效。
    一、离婚时债务怎样清偿
    离婚时如果有债务,应区分债务的种类而确定清偿责任。
    1、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无论是以夫妻名义还是个人名义,双方均有偿还责任,在离婚时以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怎么承担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不过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2、如果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由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的离婚协议能否对抗债权人
    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的承担,只对离婚夫妻双方有效,不能以此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
    如果离婚协议书对债务的处理能够对抗债务人,那么很有可能导致夫妻二人因为逃避债务而协议假离婚,恶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全部财产作价抵偿给债权人的协议有何效力
    债务人将全部资产抵偿给一个债权人,其实是一种清偿债务的行为,如果是依法抵偿的,该行为有效;如果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的,该行为无效。恶意串通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都为谋取不法利益而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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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