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债权人对两个债务人的债权如何执行 |
释义 | 债权人一方人数为两个债务人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债务人被起诉了怎么办 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连带责任人索要。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二、借款人过期不还钱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三、担保人信息不实是否可以担保 担保人信息不实不可以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