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问题研究 |
释义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伙食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营养费用、残疾赔偿金等。诉讼时效分为一般时效、特殊时效和最长时效,根据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时效期间。 法律分析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的方面: (1)第一个就是当事人遭到了他人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而导致自己受伤所接受治疗的时候产生的医疗费用。 (2)第二个就是当事人遭到他人对自己的人身侵害,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而产生的误工费用。 (3)第三个就是被侵害当事人在接受治疗的时候在医院所产生的伙食费用。 (4)第四个就是如果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而不能自行护理的,再请护理的时候所产生的护理费用。 (5)第五个就是被侵害的当事人因为受伤的原因而乘坐交通工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6)第六个就是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要到外地接受治疗的情况下,因为往返回家与治疗的地方不方便而住宿产生的费用。 (7)第七个就是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需要进行营养补给所产生的营养费用。 (8)第八个就是被侵害的当事人如果因为侵害的原因导致的残疾,还要赔偿相关的残疾赔偿金。 (9)以及其他一些诸如丧葬费或者是生活所需费用等法律规定的相关费用。 二、诉讼时效分类 1、一般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除一般诉讼时效外,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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