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采取什么措施规定
释义
    刑法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
    对于被人民法院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是无权参加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的,也就不能担任村内的公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所剥夺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死缓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指对应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犯罪分子下列权利的终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1: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