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法律依据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及剥夺的权利范围。根据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并在主刑执行期间生效。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涵盖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领导职务,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分析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法律怎么计算 1、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八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我国刑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哪些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结语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效力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行使刑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领导职务,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三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三百一十二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安部制定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二)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四)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五)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六)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八)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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