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需要的步骤和手续: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提交主张的证据材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之后安排开庭时间;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