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是否适用诉讼离婚?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久时间,要准备什么材料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间严格遵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应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但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但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即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如下几点: 1、应当向法院提供的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一张; 2、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二、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问题 1、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原则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起诉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 2、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原则上,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未经军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判决离婚。但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例外,即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三、离婚冷静期是否适用诉讼离婚? 最新出台的《民法典》中规定了协议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诉讼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中有排除适用离婚冷静期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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