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会不离吗?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后的离婚是否会成为现实,取决于双方协商的结果。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并且可能需要提供婚姻基础、感情变化、经济状况等方面的证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手续可以顺利办理;否则,诉讼是一种处理方式,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 法律分析 一、离婚冷静期后会不离吗? 离婚冷静期后是否会不会离就需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 1、《民法典》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前提也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之下,如果一方不离婚也是可以走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只要有证据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那么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诉求可以获得认可。 结语 离婚冷静期后是否会不离婚,取决于双方的协商。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清单和子女相关证明等材料。此外,还需提供婚姻基础、感情变化、夫妻关系现状和经济状况等证明。在离婚冷静期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只要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就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