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搜集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之外,还可以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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