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原告哥哥的通话录音能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和原告哥哥通话被录音离婚能作为证据的。但如果该录音存在偷录、威胁、引诱、胁迫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取得的,不得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人民法院不得据此作出判决。 一、劳动仲裁偷录的录音算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 但是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录音取得方式应当是合法的,在私密场所录制,涉及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录音都是不合法的证据材料,可能构成犯罪。 其次,录音时对方的言论必须是真实意思表达,完全没有受他人的胁迫和威胁。比如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获得录音证据也是无效的。 第三,录音证据应当前后紧密连贯,包括未被剪接或伪造,这样的录音才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三、偷偷录音能否当证据 偷偷录音能当证据。录音材料属于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诉讼当事人有权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所以偷录音证据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使用。 证据与事实的关系如下: 1、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2、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过去发生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 3、事实依据就是将客观存在或客观发生过事物作为判断依据,与理论依据相对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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