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合同和借款合同一样吗 |
释义 | 合同可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前者可独立存在,后者必须依赖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以主合同为前提和依据存在。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为前者从属于后者,担保借款合同的实现是其目的和作用。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前提条件,与之共始终。 法律分析 从合同能否独立存在的角度,可以将合同区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从属于其他合同即主合同而存在的合同。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中债权的实现。没有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即无所谓担保。因此,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随着主合同产生、变更和消灭,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 从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来看,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合同为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借款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借款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因此,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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