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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秦皇岛新规被拍如何处罚
释义
    1、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此处罚是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2、秦皇岛内其他区如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九条 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明知机动车驾驶人饮酒乘坐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项,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处以二百元罚款,并可以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擅自设置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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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21: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