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公安局级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前身是铁道部公安局,在铁道部撤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挂牌成立之后,转隶公安部更名为铁路公安局,2018年12月28日中央政法委明确为公安部内设机构,统一领导。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垂直管理所属铁路公安局,铁路公安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 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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