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3、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4、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5、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 6、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