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再审一般会受理嘛? |
释义 | 不一定。如果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的再审审请,如果法院有管辖权,那是应当受理的,如果不符合再审条件,可以驳回再审审请。 再审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不予受理。 2、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3、对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5、对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的再审申请,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 6、上级人民法院对经终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或者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请再审案件,一般不予受理。 7、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案件,再审申请人仍不服提出再审申请的,不予受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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