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身份证丢了,但只有户口本本人原件,可以补办身份证吗 |
释义 | 申请人可以在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费用,并交验原证件。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领取新证。 法律分析 不可以必须要居住证或户口簿。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拓展延伸 失去身份证,如何使用户口本本人原件办理新的身份证? 如果您失去了身份证,但仅保留了户口本本人原件,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新的身份证。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一般来说,您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身份证明、照片等相关材料。其次,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请确保填写准确、完整,并注意材料的真实性。然后,按照公安局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最后,耐心等待办理结果。通常情况下,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一定的时间,您可以咨询办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时限。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顺利办理新的身份证。 结语 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再需要居住证或户口簿。申请人只需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填写申请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受理点将及时将申请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希望以上信息对您办理新的身份证有所帮助,祝您顺利完成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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