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标注于土地证上。土地使用面积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居住面积,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一般分为以下三种:1、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0%-13%左右;2、18层以下的点式或者板式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3%-17%左右;3、30层以上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25%左右。一般住宅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道、消防通道、小区园林规划、小区专用配电室、公共大堂、楼道、以及户与户之间的共有墙体等等,这些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区域属于公摊范围,相反,仓库、停车位以及售楼部等等个人使用,或者售楼单位自营自用的部位,则不再公摊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