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3)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 一、退婚后彩礼该如何处理 订婚后退婚的,彩礼应当返还。 实务中,法院一般认定给付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涉及到返还彩礼,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 1、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 2、未办理婚姻登记具体原因; 3、彩礼的实际用途。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二、女方提出离婚需不需要退还彩礼 女方提出离婚需不需要退还彩礼,要分情况而定。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能要回来;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若是没有足够的理由是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钱的,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返还请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