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具体解释如下: 1、分包管理归总包负责,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 2、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而业主则不牵扯其中,很多业主运用手持式视频通信对各个分包进行协调管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使远程管理更为直观高效; 3、分包对一些指定的施工任务更为专业,总包主要的任务是针对项目对各方进行协调管理。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