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未打结婚证生了孩子上户口需要其孩子的父母在受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在凭借其缴费收据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