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不到起征点,单位用申报个税吗 |
释义 | 工资不到起征点,单位用申报个税。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以下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对下列个人,扣缴义务人还应加报有关信息: 1、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工作单位名称等; 2、股东、投资者: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含雇员和非雇员):外文姓名、国籍或地区、出生地(中、外文)、居留许可号码(或台胞证号码、回乡证号码)、劳动就业证号码、职业、境内职务、境外职务、入境时间、任职期限、预计在华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境外派遣单位名称(中、外文)、境外派遣单位地址(中、外文)、支付地(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等。 储蓄机构向储户支付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证券兑付机构向企业债券持有人兑付的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和上市公司向股民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可暂报送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支付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税款等。 各地应根据这些基础信息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个人基础信息登记表》,并要求扣缴义务人填报。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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