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和合同撤销的区别 |
释义 | 二者的区别在于: 1、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对合同当事人自始至终没有约束力,可撤销合同是合法成立生效的,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2、无效的情形与可撤销的情形不同。可撤销的情形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 3、确认无效不受期限限制,但是行使撤销权受到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4、法律后果不同。 一、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有什么 合同效力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他人欺诈或第三人欺诈签订的合同; 2、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 3、因为被他人或第三人胁迫,才签订的合同; 4、合同成立时,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是否一样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撤销权,合同有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三、合同无效能否变更为撤销合同 合同无效不属于可撤销合同,有以下情形的属于可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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