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判决不满意可否再次上诉? |
释义 |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新证据可证明一审错误有效。被告人、自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向上级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可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对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剥夺。 法律分析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二审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一审有错误的是有用的。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拓展延伸 二审判决被驳回后是否有其他救济途径? 当二审判决被驳回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仍然有其他救济途径可供选择。一种选择是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提起上诉,例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以期获得对二审判决的重新审查。另外,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当事人还可以考虑其他救济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际人权机构的救济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救济途径都有特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适合的救济途径,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起相应的申请或诉讼。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当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同时,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也可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此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对一审判决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如果二审判决被驳回,当事人仍有其他救济途径可选择,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或寻求其他救济。但需注意,每种救济途径都有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选择适合的救济途径,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起相应的申请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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