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其保障范围和赔偿标准由保险合同约定。对于1型糖尿病既往病史导致的拒赔情况,应当结合以下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经双方同意成立,应当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风险事项,不得拒绝承保,但可以提出承保该风险事项的条件。 3、《合同法》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企业制定或者实施的规定、标准、规程、通知、声明、广告、合同等不得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1型糖尿病既往病史属于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风险事项,但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并未提出承保该风险的条件,且未在合同中规定明确的拒赔条款,那么被保险人可以依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