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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物被损坏,承租人需要赔偿吗?
释义
    在承租人拒绝修复而出租人已经修复租赁物,且承租人的行为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出租人的损失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修复费用;另一部分是出租人的租金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应当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承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致租赁物毁损灭失者,负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当承租人未履行对租赁物的善用义务致给出租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在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出租人无需解除合同,可直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承租人不仅对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对其允许的同居人和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租赁物的毁损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租房者必须如期缴纳给房东房屋租金,如果核实租房者确实存在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租金,房东可以酌情进行时间宽限,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要求租房者缴纳房租。如果租房者依然拒不缴纳,那么房东可强制收回房屋的居住权。
    一、租房一年后热水器坏了由谁承担责任
    租房一年后热水器坏了一般由出租人负责。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租房热水器因正常损耗出现故障的,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热水器损坏,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热水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热水器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热水器,包括对热水器的正常保养。热水器损坏由承租人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热水器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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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4: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