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型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对于购买重疾险的人来说,疾病既往史可能会对保障范围产生影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对于已知的既往病史可能会限制理赔范围或者增加保费等方式进行管理。但是,具体的保障范围限制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当依据投保人的告知和申报的事实,对保险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投保人需要履行的义务。 2.《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所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事项。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十条:本保险对于保单生效前已经存在的、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医疗检查、诊疗情况等,视情况可能会限制理赔范围或者增加保费等方式进行管理。 综上,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疾病既往史,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保障范围进行限制或调整。投保人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