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注销的流程 |
释义 | 房产证注销流程是: 1、房屋需要满足注销的条件,如房屋灭失、放弃所有权等; 2、申请人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其它材料; 3、房屋管理登记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注销登记。 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 5、房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 一、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还建房办房产证的流程:1、当事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还建房的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2、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3、对于合法合规并符合房产证办理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今天跟大家介绍一下房产证,补办流程以及遗失登记等相关知识。房产证丢失的,首先我们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等);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地役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放弃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地役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的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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