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1型糖尿病患者的重疾险理赔金额做出具体的限制。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2.《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的标的或者价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违背公共利益原则的,该约定无效。 3.《人身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身保险标的的确定应当以投保人的实际需要为基础,保险金额应当与标的相适应。 4.《人身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 综上所述,1型糖尿病患者的重疾险理赔金额并没有具体的法律限制,但应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和承受能力确定保险金额,同时,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