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型糖尿病既往病史是否可以被重疾险豁免?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重疾险豁免条款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豁免被保险人因患某些特定疾病而产生的保险费,并继续对其提供保险服务。关于既往病史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合同条款进行解析。如果合同中未规定既往病史的豁免,那么保险人是有权利拒绝对该疾病的保障责任。但是,如果保险人在投保时明示或者应知患者已经患有糖尿病,却未告知该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第四十七条 保险人不得拒绝承保符合承保条件的被保险人。 第五十一条 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合同进行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保险人在对被保险人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患有重要疾病或者存在高风险的,应当在投保时告知被保险人,并明确告知该疾病或者高风险不在保障范围内,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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