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1型糖尿病,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未保障约定疾病,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行为。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应当依法合约约定保险标的和范围。 2.《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人不得以当事人事先未告知或者告知不真实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3.《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未知原因为由,拒绝承担保险金责任。 4.《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拒绝承担1型糖尿病的保险金时,未保障约定疾病,违反了合同约定,存在违约行为。被保险人有权依法向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应得的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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