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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分配问题
释义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房屋所有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处置。但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拓展延伸
    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保护与法律规范
    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保护与法律规范是一个涉及家族财产继承和土地利用的重要问题。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范在这一领域起着关键作用,它们确保了合法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了家族宅基地的稳定传承。同时,法律规范也限制了滥用继承权的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法治原则。因此,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保护与法律规范密切相关,需要依法进行合理的继承权分配,以实现家族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家族传承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是一个涉及土地利用和家族财产继承的重要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然而,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现代社会,家族宅基地的继承权保护与法律规范密切相关,既保障了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又限制了滥用继承权的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和法治原则。合理的继承权分配有助于实现家族财产的合理利用和家族传承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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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6: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