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你应该在身份证遗失地登报声明,比如你在成都丢失身份证,就应该在成都当地登报申明,然后在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挂失重新办理附身份证补办程序 一、办理时间:公民丢失身份证,马上可以申补办新证,不再因报失3个月的限制而产生种种不便; 二、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需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交第二代身份证相片4张、查验户口本、登报遗失声明、已办过第二代身份证的超过半年要带一张一寸普通相片。 三、费用:工本费40元,即时领取回执。 四、领取时限:⒈特区内50个工作日、特区外60个工作日以后凭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证。⒉从2005年8月1日起,居民办理身份证里,可选择通过特快专递领取。 五、申办单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六、说明:身份证丢失直接到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即可,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到派出所开具挂失证明,是预防有人在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以上两种证明作脱罪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三条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