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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
释义
    对于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应由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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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