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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地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毒品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
    一、洗钱罪与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为:侵犯的客体不同;行为的对象不;行为方式不同等,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构成窝藏毒赃罪的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窝藏毒赃罪的主要构成要件有哪些?
    窝藏毒赃罪的构成四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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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1: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