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骗术之一:过早地记录收入或记录有问题的收入1. 在未来服务的尚未提供时,收入已经记入账册2. 在货物发出或客户无条件接受前,收入已经记入账册3.尽管在客户还没有义务支付货款时,收入已记入账册4. 向机构出售产品5. 给予客户某种回扣作为补偿6. 重复计算收入骗术之二:记录伪造的收入7. 记录缺乏实际经济意义的收入8. 将出借交易所得的陷阱作为收入记入账册9. 将投资所得作为收入记入账册10. 将供货商未来继续购买作为条件的折扣记作收入11. 将公司合并前不适当扣留的收入释放出来作为新公司的收入骗术之三:使用一次性所得增加收入12. 通过出售低于价值的资产增加利润13.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收入的一部分14. 将投资收入或所得作为营运费用的下降来报告15. 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个栏目的重新归类来制造收入骗术之四:将现期费用往前或往后转移16. 将正常的营运成本,尤其时最近发生变化的成本资本化延伸阅读:2011最新公司法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