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法定期限至少是几日起 |
释义 |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为多少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的,例如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的不超过30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的,例如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的不超过30日。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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