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当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一般由当地水务局代管,作为水务局的一个部门。而在防汛时,防汛指挥机构是水务局及其它有关局的共同领导。人员上,总指挥一般由当地副职领导(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水务局长担任。水务局副局长一般兼任防汛办公室主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第七条 有防汛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组成,由各级人民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统一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市区的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也可以设在城建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日常工作。 |